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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概述

作者: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日期:2018-07-23 字体: [小] [中] [大]

感谢您选择我院住院治疗,我院为楚雄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了更好地给您提供医疗及医保服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希望您理解并积极配合:

一、医保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应主动说明和出示医保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在我院住院结算窗口核实后,便能办理医保住院手续。

二、跨统筹区域就诊的参保患者(参保人员因所患疾病不能确诊或当地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往参保地或选定就医医院以外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就医和检查检验等的),应按规定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否则会影响报销比例或者不能正常减免。

三、因社会保障卡等遗失、换坏等补办尚未领到新卡的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的,持医院住院证到医保中心备案,经过医保中心核实,住院费用方可持社会保障卡补办之后按医保方式结算。


    咨询服务电话:          医保办 608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