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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特慢病复审新规定来了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进一步简化精神科特慢病患者门诊医疗待遇复审程序

作者: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日期:2021-11-26 字体: [小] [中] [大]

为进一步简化特慢病门诊待遇复审方式和程序,让参保患者享受到更便捷的医保服务,近日,楚雄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复审工作的通知》,我院认真研读政策,积极配合落实今年特慢病复审工作的新变化,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精神疾病特慢病参保患者。

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度医疗保险特慢病复审工作抽取了耐药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肺结核、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 I "一 I 、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进行复审。我院慢性病病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躯体化障碍、孤独症(自闭症),未在此次所抽取复审病种范围内,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在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办理批量通过,参保人员可继续享受特慢病门诊待遇。

另外,我院涉及的特殊病病种: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根据楚医保[2020]64号文件精神,此类重性精神疾病特殊病病种参保人员免于复审,参保人员可继续享受特慢病门诊医疗待遇。

文:杨倩莹

审核:李中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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