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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州辖区内精神卫生公共服务及精神疾病医疗服务工作;承担全州辖区内各类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和科研、教学工作;承担全州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任务;协助或接收公安、民政、残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送至的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科普宣传工作;开展全州县(市)乡(镇)村三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精神疾病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及评估等工作;承担州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类人员应急障碍的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预防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医院已基本建成集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州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康复以及人才培养、科研教学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
1.全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医院改革发展的公益性,以三级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为标准,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2021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费用289.87元,住院患者次均费用18693.72元,医疗收入增长率为8.69%。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为20.31%,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2.95元,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率(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为54.95%。严格执行医保改革措施,实施按病种项目付费改革和临床路径管理,2021年共进入临床路径病例1895例,完成777例,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人数占出院人数的21.66%。健全和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向一线倾斜、向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并把工作质量和医德医风作为薪酬考核量化的主要指标,调动了职工积极性。按时上报公立医院费用监测分析系统数据和医改信息,未发生迟报、漏报。
2.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医院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行动,主动作为。
3.全面强化医疗护理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严格依法执业,以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为主题、以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严格落实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州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4.履行职责,规范管理服务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州精神病医院为主体,依托民营精神病医院、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深入开展救治管理服务工作,实现了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管尽管、应治尽治”的工作目标,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推进医联体建设,强化分级诊疗。为加强专科化建设,年内成立了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合作共建专家(博士)团队工作站,推进医院特色专科建设,提升诊疗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管理能力。与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合作,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建全严重精神疾病救治管理的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根据联盟医院需要,不定期派出专家到联盟医院开展指导、诊疗、妇幼心理干预和咨询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
6.着力发挥“两中心、一办公室”和肇事肇祸定点收治医院作用。2021年医院充分发挥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公立医院的功能和技术优势,认真履行楚雄州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和精神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定期开展县乡村三级业务培训,按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质量控制分析,积极主动与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全面提升了我州精神卫生工作质量。
7.严格规范药品管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医药购销行为。年初与各供销单位签订了药品购销廉洁协议,明确规定了严格药品促销和质量问题等处罚内容;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及流程;制定完善规避药品采购、使用风险相关制度,严格把好药品采购使用关,确保我院药品使用安全。
8.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做到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9.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10.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化共享共用。
11.严格人事人才管理和老干部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职工职称考试报名、高级职称、学术技术带头人和 “彝乡名医”推荐申报和考核等工作;修订完善了《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和《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12.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落实好惠民政策。认真落实与州医保局签订的协议,贯彻落实政策和规定,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一是及时完成新入院患者的转诊转院办理,特慢病审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维护,以及医院各项新技术、新治疗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工作。二是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随时提醒、监督、规范医生的治疗、检查、用药情况,从而杜绝或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13.重视新闻宣传,打造医院新形象。2021年推送公众号信息34期,编发简讯259篇,被州级及以上主流媒体采用新闻宣传稿件128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内设机构26个,分别为:党总支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保卫科)、后勤科(膳食科)、人事科(老干部管理科)、财务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医学装备科、医保办、纪检监察审计室(投诉管理办公室)、质量控制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信息科(病案管理室)、老年精神科(一病区)、物质依赖精神科(二病区)、重症精神科(三病区)、妇女儿童精神一科(四病区)、妇女儿童精神二科(五病区)、药剂科、医技科、门诊、临床心理一科、临床心理二科、康复科、公共卫生科、急诊科、中医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33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45万元,占总收入的11.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706.4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82.5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4.25万元,占总收入的6.15%。2020年度收入合计8,30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2.36万元,占总收入的12.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722.98万元,占总收入的80.9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9.24万元,占总收入的6.9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033.58万元,增长率为12.45%,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24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9.14万元,占总支出的91.85%;项目支出753.36万元,占总支出的8.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7,88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4.82万元,占总支出的98.90%;项目支出87.05万元,占总支出的1.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360.63万元,增长率为17.26%,主要原因为医疗业务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89.14万元。2020年度支出7,794.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94.32万元,增长率为8.9%。主要原因为医疗业务支出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0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4.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3.36万元。2020年度支出8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6.31万元,增长率为765.43%,主要原因为:2021年将固定资产购置、无形资产购置等纳入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57.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
2.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州级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6.92万元,主要重性精神疾病预防控制, 卫生应急等方面。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等项目618.94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36万元,占当年支出合计的12.72%。与上年对比增加55.09万元,增长率为5.5%,主要原因为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8%。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部门资产总额18043.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54.01万元,固定资产817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82.5万元,其他资产136.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3.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1.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0项,账面原值97.2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9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101111